高伟华;张颖;陈海福;李翠芬;
1993, 7(1): 66-67.
<正> 睁大、正视、眯起眼睛时,由于屈光程度不同,所测得视力结果是不同的。为掌握正确的视力检查方法,使检查结果接近实际,检测真实的患病率,有利于近视的防治工作,于1988年3月,特做如下调查。 1 对象及方法 1.1 对象:选择南岗区海城小学校的60名学生和9中学校50名学生。男生53名,女生57名。 1.2 方法采用“E”字标准对数视力表,用5分记录法,受检者与灯光视力箱距离5米,眼与视力表5.0行等高,视力箱的上下照度均匀一致不耀眼,检查时,被测者的眼睛解除疲劳。如能认清5.0视标,则为视力正常,如认清在5.0行以下,则为视力不良。 1.3 三种检查方法正视:要求不眯眼,不歪头,不睁大眼睛,不斜眼,立正,两眼正视前方。睁大:要求同正视,只是眼裂略大于正视。